本月前,國家發改委決定,自7月10日全國范圍內調整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7月24日,記者從省發改委獲悉,我省已按照國家要求,與7月10日上調了商業用氣、集中供暖用氣和工業用氣價格。同時決定從8月1日起,將蘭州天然氣加氣站售價從目前每立方米2.59元上調至3.1元。省內其他七個使用天然氣的城市,價格也將相應調整。
------------摘自《蘭州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