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合作關系(PPP)
公私合作關系(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是公共基礎設施項目(如新的電信系統、機場和電廠)的一個資助模式。公共合作伙伴的代表是地方和國家政府。私營合作伙伴可以是私營企業、國營公司或特定專業領域的企業財團。
公私合作關系(PPP)是一個廣義的術語,應用范圍很廣,從簡單的,短期(有或沒有投資需求)管理合同到長期合同,包括資金、規劃、建設、營運、維修和資產剝離。PPP安排對需要高技能工人和大筆資金支出的大項目來說是有益的。它們對要求國家在法律上擁有服務大眾的基礎設施的國家來說很有用。

公 私合作關系資金模式是由在項目的不同階段,對擁有和維持資產負責的合作伙伴所決定。PPP模式的例子有:
設計建造(DB):在私營部門的合作伙伴設計和制造基礎設施,以滿足公共部門合作伙伴的規范,往往是固定價格。私營部門合作伙伴承擔所有風險。
運營與維護合同(O&M):私營部門的合作伙伴,根據合同,在特定的時間內,運營公有資產。公共合作伙伴保留資產的所有權。
設計、建造、融資及經營(DBFO):私營部門的合作伙伴設計,融資和構造一個新的基礎設施組成部分,以長期租賃的形式,運行和維護它。當租約到期時,私營部門的合作伙伴將基礎設施部件轉交給公共部門的合作伙伴。
建造、擁有、運營(BOO):私營部門的合作伙伴融資、建立、擁有并永久的經營基礎設施部件。公共部門合作伙伴的限制,在協議上已聲明,并持續的監管。